验收公示
验收公示
《洪州大道东、鼓山北路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
《洪州大道东、鼓山北路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第42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四川省射洪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洪州大道东、鼓山北路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及评审意见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洪州大道东、鼓山北路北地块
地块地点:四川省射洪市经开区洪州大道东、鼓山北路北
委托单位:四川省射洪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情况:本调查地块为2020年7月开始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地块被征收之前,前身一直为村庄住宅用地及农用地,地块被征收后,地块内部所有居民已搬迁,所有居民住宅已全部拆除,部分区域被周边群众进行复垦用于农业生产活动,部分区域作为施工营地办公用房使用。根据《射洪市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图》以及《射洪经开区洪州大道东、鼓山北路北地块——规划红线图》(射自规用地红线图(2020)经开区39号)文件,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37582.74平方米(56.37亩)。2022年10月,地块出让至四川省射洪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四川省射洪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未于地块内部进行相关建设。
报告主要结论: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同时根据地块内及周边自然环境状况,以及周边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生产情况,经综合分析,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对调查地块有污染风险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存在风险,因此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联系人:杨文敏
联系电话:028-8270655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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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州大道东、鼓山北路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