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验收公示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彭州市三环路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彭州市三环路交通项目
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彭州市三环路交通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彭州市三环路交通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致和镇境内
建设内容:(1)110kV集铁线70#-79#塔线路迁改段:①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9km,起于原71#塔,止于原79#塔;新建单回铁塔7基(转角铁塔5基,直线铁塔2基),新建铁塔编号K1-K7塔。新建架空线路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与原线路导线截面保持一致;新建架空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光缆。②拆除原72#-79#塔之间导地线长度约0.8km;拆除原72#-78#塔,共计杆塔7基,其中74#-77#计列入“110kV永铁线103#-110#塔线路迁改工程”,78#杆只拆除本线路侧横担(78#杆为与110kV永铁线共塔,110kV永铁线需利旧78#杆)。拆除原线路导线型号为LGJ-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GJ-80镀锌钢绞线。③导线架设高度为18.00~26.45m(下导线弧垂对地最低高度),采取三角排列,导线分裂方式为单分裂,设计额定输送电流262A。(2)110kV连集线3#~6#塔线路迁改段:①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420m,起于原3#塔,止于原6#塔;新建角钢塔3基(2基双回耐张终端塔,1基双回直线塔),新建铁塔编号N1-N3塔;导线采用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OPGW-48B1-90光缆。②拆除原架空线4#~5#塔段路径长度约420m;拆除原线路4#、5#塔,共计铁塔2基;拆除段导线型号为LGJ-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为GJ-50。③导线架设高度为15.00~23.74m(下导线弧垂对地最低高度),双回塔单边挂线(本项目左侧单边挂线,右侧预留无导线)垂直排列,导线分裂方式为单分裂,设计额定输送电流709A。(3)110kV永彭线97#-103#塔线路迁改段:①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3km,起于原97#塔,止于原103#塔;新建双回杆塔8基(N1~N8,均为耐张塔);导线采用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地线为2根OPGW-48B1-90-2光缆。②拆除原97#-102#塔之间导地线长度约1.3km;拆除98#-102#塔,共计杆塔5基。导线型号为LGJ-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GJ-50镀锌钢绞线。③导线架设高度为18.45~22.15m(下导线弧垂对地最低高度),N1为单回架空线路,三角排列;N2~N8为双回塔单边挂线(本项目左侧单边挂线,右侧预留无导线)垂直排列;导线分裂方式为单分裂,设计额定输送电流442A。(4)110kV永铁线103#-110#塔线路迁改段:①本迁改工程起于原103#塔,止于原110#双回终端钢管杆,迁改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3km,新建单回铁塔/钢管杆共计7基(耐张铁塔4基,直线铁塔3基),新建铁塔编号N1-N7塔。新建架空线路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与原线路导线截面保持一致;新建架空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48B1-90光缆。②拆除原103#-110#塔之间导地线长度约1.1km,拆除原104#-109#塔,共计杆塔6基,原线路导线采用LGJ-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GJ-80镀锌钢绞线。③导线架设高度为17.50~27.45m(下导线弧垂对地最低高度),采取三角排列,导线分裂方式为单分裂,设计额定输送电流442A。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邮 编:611900
电 话:15008233579 联系人:杨总
三、承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炯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邮 编:611130
电 话:028-82706550 联系人:蒲总
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启动阶段—自查阶段—编制监测方案—实施监测与核查—编制验收报告—提出验收意见—形成验收报告—公开、登记相关信息并建立档案。
2、主要工作内容
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进行现场监测;编写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审核审定和技术审查。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沿线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对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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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彭州市三环路交通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版) |